“新兴铸管奖学金”评选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1-18浏览次数:271

 “新兴铸管奖学金”评选办法

新兴铸管公司和新疆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本着资源优势互补的原则,决定设立“新兴铸管奖学金”。并以此“奖学金”为平台,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加强双方的合作与交流,共同联合对水利优秀人才进行培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来源

由新兴铸管公司每年向新疆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提供奖学金人民币贰万肆千元整(¥24000.00元),自2014年至2016年,共3年。

二、奖助范围及条件

1、奖助范围:新疆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所属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和农业水利工程专业在校全日制本科品学兼优大四学生。(具体名额见附件)

2、奖助名额及标准:

奖学金名额共为8人,其中水利水电工程专业4人,农业水利工程专业4人,每人每年3000元,共计24000/年。

3、评选条件:

1)评选对象必须是新疆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所属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和农业水利工程专业在校全日制本科大四优秀学生,不含委托培养类学生、成人进修类学生;

2)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水利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3)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诚实守信,不得有违纪行为和记录;

4)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身心健康,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评选年度考试考查科目无不及格现象;

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有团队合作精神;

6同等条件下,贫困生优先。

7未获得其它奖学金性质的资助。(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新疆一等、张光斗、潘家铮、龙之梦、惠利、大禹、中粮、先正达等奖学金)

三、奖学金评选办法及程序

1、新疆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负责在校内公布、宣传“新兴铸管奖学金”的评选办法;

2、“新兴铸管奖学金”每年9-10月份评选一次;

3、由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表格见附表),水利学院组织相关人员负责文化课成绩、道德品行等方面的审核及推荐工作,主要针对大学前三学年的综合成绩进行评比;

4、评选结果在学院网页公示,有异议者可以申请复议,水利学院将最终评审结果报新兴铸管公司备案(包括获奖人员名单及申请表);

5、新疆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每年11月份举行“新兴铸管奖学金”发放仪式,并邀请公司代表参加,具体发放仪式时间每年由双方协商确定。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党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