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5-18浏览次数:415

为做好我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一步提高我院招生工作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相关文件要求,以及《新疆农业大学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安排》的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严把博士生选拔质量关;要突出对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科研潜力等方面的考察,综合考虑初试和复试成绩,合理取舍。

二、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唐新军

副组长:朱成立

成员:崔龙、马英杰、周金龙、牧振伟、赵经华

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三、学院成立复试专家组

复试专家组由本院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外语水平较高的5名以上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组成,组长由唐新军教授担任。复试专家组在本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制定复试、面试方案,确定综合面试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等,负责对考生报考材料进行审查,并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学术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外语应用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复试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根据考生复试情况,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对考生进行综合测评,最终做出是否录取的决定。

四、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日程安排

复试定于524日至526日进行,复试工作于531日前完成,并报送相关复试录取材料。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资格复核

时间:524日下午16:30-19:30

地点:水利学院二楼研究生办

携带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

3)个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4)代表个人科研能力材料:包括考生硕士阶段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及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白皮装订成册,一式6份。

注意: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到及资格复核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对于报考时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格复核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验,立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2、复试加试

跨专业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具体详见《新疆农业大学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为笔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笔试时间:525日上午10:00-12:00:加试科目一

上午12:00-14:00:加试科目二

地点:水利学院二楼6215教室

3、综合面试

时间:525日下午16:00-20:00

地点:水利学院三楼小会议室。

面试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15分);专业知识(含基础知识与基本理论)(20分);思维敏捷程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科研潜力(20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表达能力(15分);外语应用水平(15分);人文素养、举止礼仪等综合素质(10分);心理承受能力(5分)

考生面试时需准备三分钟英语自我介绍。每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复试小组从学术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外语应用能力等几方面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全面考查,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品德素质,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与扎实程度(包括对所报考学科前沿知识和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科研成果与发展潜力,应变反应和表达能力以及外语应用水平等。复试小组还应参考复试考生申请材料,最后对复试考生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4、考生体检

525日、26日上午0930-1200在新疆农业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按校医院收费标准交纳,体检表在学院进行资格复核时领取,表上贴考生近期1寸免冠照片,加盖学院公章,体检时需空腹。

(二)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初试三门课总成绩÷3×60%+复试成绩×40%

五、录取原则

拟录取考生初试分数须达到学校划定的分数线,分学科按考生复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跨专业考生加试成绩未达到60分以上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专家组认为不适宜录取的不予录取。

六、信息公示

考生复试名单及复试结果在新疆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学院成立由院党总支书记崔龙牵头的监督小组,对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受理部门:新疆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书记办

监督电话:0991-8763341

七、其他

(一)本学院严格按照学校文件和复试细则开展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对考生提出的疑问给予及时、正面答复。

(二)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在拟录取前应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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