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我院招生工作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新疆农业大学关于开展推荐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推免生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校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有利于学科交叉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有利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有利于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唐新军
副组长:马英杰、郭海庆
成员:崔龙、帕尔哈提、牧振伟、周金龙、陈国新、石铁玉、李莎、苏枋、凯赛尔江、杨莹、孙瑜辉、李灵、晋强、吾买尔·吐尔逊
三、推荐范围
推免生必须从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四、推荐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遵纪守法,社会责任感强,身心健康。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实践能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有较好的科研潜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
(四)学习成绩优秀,并符合以下条件:
1.被推荐者本科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应排在全年级相同专业学生的前30%范围内(民考民学生排名时不含预科阶段成绩),统计学分绩点时统计必修课、专业任选、专业限选、实践环节这4部分。
2.被推荐的汉族学生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以上(含425分);被推荐的少数民族学生(符合自治区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含425分),被推荐的少数民族学生中民考民的学生汉语水平须通过MHK考试,成绩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五)申请“破格”推荐免试的学生,须符合推荐条件中(一)(二)(三)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2或者条件3
1.被推荐者本科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应排在全年级相同专业学生的前35%范围内(民考民学生排名时不含预科阶段成绩),统计学分绩点时统计必修课、专业任选、专业限选、实践环节这4部分。
2.被推荐的汉族学生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含425分)或大学英语平均成绩80分以上;被推荐的少数民族学生(符合自治区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320分以上(含320分),被推荐的少数民族学生中民考民的学生汉语水平须通过MHK考试,成绩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学生自愿申请“破格”的,须经两名副高以上本专业教师联名推荐,推荐书须推荐教师签名,学院进行公示。
3.学术兴趣浓厚,具有特别突出的学术专长或科研潜质的学生(含《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主持人),经两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且通过校级评审,可不受外语及学习成绩排名限制。学生有关说明、支撑材料和教授推荐书须在学校和学院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六)专项推免。
1.“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推免条件要求详见校团委相关通知。
2.选聘全日制专业学位推免生担任辅导员专项计划。按《新疆农业大学选聘推免生担任辅导员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要求遴选,选聘辅导员专项计划未完成的名额转为普通推免生名额使用。
五、推免生名额
2018年全校推免计划共121人(含6名“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20名“推免生担任辅导员”计划),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我院2018年推荐免试生指标为12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为2人。
六、推荐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1.
申请者须提供:
1.代表学术水平与专业能力的论文、证书以及获奖证书等;
2.外语、汉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3.身份证和学生证;
4.打印的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生成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其他申请及证明材料。
我院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核,原件归还本人,复印件留存。
2.我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资格及条件进行审核,根据申请人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以教务处成绩系统为准)、全年级相同专业排名、英语水平、科研能力和本通知中“推荐条件”对申请人进行综合测评。
3.参加专项推免的研究生还要按照专项推免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4.我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本学院推免生名单在本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七、推免生接收
9月28日-10月25日为推免生的接收阶段。获得推免生资格的申请人登陆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填报志愿、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环节。我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等,并对考生接收情况进行核实。
八、管理与监督
涉及推免生工作的原则、方法、程序和结果等重要事项由学院党政联席会集体决策。
学院成立由院党总支书记崔龙牵头的监督小组,负责接待和处理有关申诉事项,监督小组只受理书面署名申诉举报。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研究生学籍,并由学校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申诉电话:8763341,崔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