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发布者:崔龙发布时间:2018-03-26浏览次数:1029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为保证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我校《2018年新疆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安排》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注重考察考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和科研潜力,综合考虑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心理健康,初试和复试成绩,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统筹规划,合理取舍。

二、组织与领导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唐新军

副组长:马英杰、郭海庆

成 员:崔龙、牧振伟、周金龙、杨鹏年、李莎

负责对本学院复试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组建复试专家组,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工作细则》,按招生简章要求组织复试阶段的命题,做好调剂宣传和复试录取工作。

(二)学院组建复试专家组

复试专家组由5位及以上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并且指导过或正在指导硕士研究生的教师组成,组长由马英杰教授担任。复试专家组在本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指导下负责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等,做出是否录取的决定。

复试专家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实施程序等,并组织实施对考生的复试。复试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根据考生复试的情况,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给考生评分。

三、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

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应达到2018年国家教育部规定的B类考生复试分数线要求,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同时满足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B类地区分数线,2018年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招生计划

推免生

一志愿上线

需调剂

0815水利工程

01水文学及水资源

29

9

1

19

02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

03水利水电与水工结构工程

0828农业工程

01农业水土工程

5

2

0

3

085214水利工程

不区分研究方向 

40

0

2

38


四、复试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日程安排

首批复试定于328-330日期间进行,如有剩余计划,组织第二批复试,417日前完成。全部复试工作及报送材料须在420日前完成。首批复试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资格审查(328日上午10:00-14:00

1)报考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政审表;

2)核查考生身份,查看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

3)核查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留存复印件一份;

4)学信网生成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6)调剂考生成绩是否达到报考专业的B类考生分数线,报考专业、初始科目是否符合调剂要求

7)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历届考生还须提供社保证明及定向就业协议书;

8考生携带近期1寸免冠红底照片1张。

2.复试前导师见面交流(328日下午15:30-19:30

考生与报考导师自行联系进行交流。

3.笔试(329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复试科目:上午10:00-12:00 英语、12:00-14:00 专业课

加试科目:下午15:30-17:30 科目一、17:30-19:30 科目二

地点:水利学院62156216教室

4.综合面试(330日上午10:30-14:00

一志愿考生面试:上午10:30-11:10

调剂考生面试:上午11:10-14:00

地点:水利学院三楼会议室。

考生面试时需准备三分钟英语自我介绍。

5.考生体检

328日或330日上午0930在新农大校医院进行体检,复试体检表资格审查时在学院领取,表上贴考生近期1寸免冠照片,加盖学院公章,体检时需空腹。

(二)复试内容

1.英语能力测试

对每位考生进行英语水平测试,主要为翻译,测试形式为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专业课笔试

学院按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组织考试,形式为笔试开卷,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考生除复试科目外,须按照招生专业目录规定,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或拟调剂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形式为笔试开卷,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由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复试专家组负责实施,基本要求如下:

1)复试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

2)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留存备查;

3)综合面试以口试形式为主,重点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外语应用水平、分析问题的能力、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心理承受能力测试等。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70%。英语能力测试成绩和加试课程成绩为单独考核项目,不计入复试成绩。

2.总成绩=(初试成绩÷4×60%+复试成绩×40%

五、录取原则

拟录取名单按不同类别(学术型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排名,同一类别研究生按照一级学科分别排名,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有以下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1政审不合格;

2英语能力测试成绩不合格(分数在60分以下)者;

3复试科目成绩不合格(分数在60分以下)者;

4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分数在60分以下)者;

5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分数在60分以下)者;

6.体检不合格者;

7.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8.其他复试专家组认为不适宜录取者。

六、信息公示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的监督检查工作,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

1.《复试工作细则》提前3天在本学院网站上公布。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

2.复试结果公示。及时在本学院网站上公示复试录取结果,公示内容包括考号、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

七、管理与监督

涉及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原则、方法、程序和结果等重要事项由学院党政联席会集体决策。

学院成立由院党总支书记崔龙牵头的监督小组,负责接待和处理有关申诉事项,监督小组只受理书面署名申诉举报。对在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对已录取者报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研究生学籍,并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申诉电话:8763341,崔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