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2019年水利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发布者:崔龙发布时间:2019-04-24浏览次数:1084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新农大研发〔20196号)文件规定,结合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实际情况及博士生培养规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学院制定了2019年水利工程专业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具体细则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型人才。

二、组织实施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分别成立水利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材料审核专家小组以及综合考核专家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一)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

成员:学院党委书记、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学院主管科研工作副院长、水利工程学位点负责人等。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制定实施细则;提出材料审核以及综合考核专家组组长、成员名单;审核进入综合考核申请人名单;审核综合考核专家组提出的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处理招生过程中的问题和申诉。

(二)材料审核专家小组

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材料审核专家小组组长、成员名单,专家小组由5名及以上博士生导师或教授组成,主要职责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进入综合考核申请人名单。

(三)综合考核专家小组

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综合考核专家组组长、成员名单,专家组由5名及以上博士生导师(含考生报考的导师)或教授、领导小组成员等组成,主要职责为在综合考核的基础上,提出拟录取名单

、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维护民族团结,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专业基础较好,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敏锐的创新意识、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

(四)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99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达到硕士培养单位毕业要求。

在职人员应获得硕士学位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近5年内其学术或业务成果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相应学科领域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2篇或在EI/SCI上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1篇;

2)在相应学科领域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1部(排名前2);

3)获得发明专利1项(排名前3)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排名第1)或软件著作权一部(排名第1);

4)主持地区(州、市)级以上的科研项目1项;

5)获得地区(州、市)级以上的科研奖励等能证明具有学术能力的科研成果(排名前3);

6)主持自治区级及以上研究生创新项目1项(不含研究生产学研项目);

7)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五)英语水平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CET-4425分及以上)或CET-6400分及以上);

2)通过PETS-5

3)雅思≥5分或TOEFL≥65分;

4)在英语国家有10个月及以上合作研修经历,或以第一作者在外文SCI上发表论文者;

5)不符合上述要求者,须在2019511日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英语水平考试。成绩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录取,具体安排届时请登录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处网站查看。

6)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报名材料

(一)网上报名并交费。申请人需于2019410日至428日登录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处查看报名公告,并进行网上报名(http://yjsc.xjau.edu.cn)。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须通过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300元。

(二)寄(送)申请材料。428日前申请人将申请材料寄(送)至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书面申请材料包括:

1)《新疆农业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登记表》。

2)研究计划书。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重点说明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3)《新疆农业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须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含报考导师)、教授或研究员分别签字出具,并注明同意公示该推荐书内容字样(两位专家推荐内容雷同视为无效,推荐专家需亲笔署名)。

4)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硕士研究生及本科阶段成绩单。应届生由申请人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届毕业生也可由申请人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有效的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7)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供开题报告、研究进展报告。

8)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专利等)。

9)《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10)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材料审核

由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秘书对申请人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主要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报名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完整规范。

由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材料审核专家组对符合报考资格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考评,主要从研究计划书、专家推荐书、成绩单、外语水平、学位论文答辩决议、发表学术论文、获奖及其他证明自己能力的材料等方面综合评价其学术水平,提出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

、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时间为5月份,具体时间通过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网站(http://chce.xjau.edu.cn/)另行通知。综合考核由综合测试和导师评价两部分组成,综合测试包括英语水平、基础知识及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三部分,评分为百分制。

(一)综合测试

1.英语水平(20分)

考核形式为英文报告,申请人需用英文做10分钟的PPT专业外文文献或资料学习报告,英文报告主题由报考导师指定,主要考核申请人科技文献阅读、论文写作、口语交流能力等。

2.基础知识及科研能力(60 分)

申请人须准备20分钟的PPT进行现场汇报,内容应包含个人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硕士阶段的主要研究内容、目前研究领域及研究进展、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报考专业前沿研究的理解、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计划等。

综合考核专家组从英语水平、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结构、创新意识和能力、学术潜质和兴趣等几个方面对考生提问。

3.综合素质(20分)

综合考核专家组从思想政治素质、身心素质、人文素养、心理状况以及其它能否持续进行博士学习研究的能力等几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核。

(二)导师评价

报考导师对考生从英语水平、基础知识及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几方面进行综合测试后,对考生是否符合其研究方向进行科学研究给出评价意见,报考导师具有一票否决权。

、成绩计算

综合测试成绩=英语水平成绩+基础知识及科研能力成绩+综合素质成绩。

、体检

综合考核通过的申请人须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统一安排在新疆农业大学校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录取

(一)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二)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根据导师意见(报考导师有一票否决权)、政审、体检结果,按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提出拟录取名单,报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处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经新疆农业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6月下旬寄发录取通知书。

(三)申请人综合测试成绩合格但因第一志愿导师名下通过综合考核的申请人数超过学校规定的招生数而未被录取时,可申请调剂其他导师;导师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结合自身研究实际,按需接受调剂生。

)申请人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入学当学年有效。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未通过者;

3.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

4.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

5.综合测试成绩不合格(分数在60分以下)者;

6.导师评价意见为者;

7.其他经综合考核专家小组认为不适宜录取者。

十、时间安排

考生在2019428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到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秘书处,510日前完成材料审核、公示审核结果,并报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处。520日前完成复试,并将复试结果报送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处。需要参加新疆农业大学英语统一考试的考生,按照招生简章要求按时参加考试。

、信息公开公示与申诉

(一)公开公示

1.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对相关的流程和要求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告,材料审核结果、综合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2.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处对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未经公示不予录取。

(二)咨询与申诉受理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申请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开通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申请者和社会的监督,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1.咨询电话:

学院咨询:水利学院研究生办

咨询电话:0991-8763365

政策咨询: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管理处

咨询电话:0991-8762140

2.申诉与举报:

学院纪检委:0991-4826261

新疆农业大学纪检监察室:0991-8762099

校纪检监察室申诉与举报受理电子信箱:xjnydxjjw@163.com(注明“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考举报/申诉字样)。

监督与违规处理

1)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申请人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人员,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博士生招生中申请人违规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系统。

3)涉及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原则、方法、程序和结果等重要事项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对在报考和考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纪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新疆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拟录取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开除学籍。学院纪委对博士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其他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20194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