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201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细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5-20浏览次数:69

为保证我院推荐优秀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资格攻读博士学位(以下简称硕博连读)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相关文件要求,以及《新疆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和培养工作规定(试行)》(新农大学位发〔20162号)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硕博连读招生选拔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校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材培养,有利于学科交叉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有利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有利于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硕博连读招生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唐新军

成员:崔龙、帕尔哈提、朱成立、牧振伟、周金龙、虎胆·吐马尔白

三、推荐范围

2014级、2015非定向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跨专业、同等学力者除外)。

四、学习年限

硕博连读生博士阶段学制3年,学习期限最少3年,最长不超过6年。

五、推荐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关心时事,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集体主义观念和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服从国家需要,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热爱专业,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并且具有创新和合作精神。

3.具有较强的外国语运用能力,能够熟练地在本专业领域内开展学术交流。

4.身心健康。

5.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后,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成绩优秀(位于本专业前列)。

2)汉族学生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少数民族学生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320分及以上,汉语水平须通过MHK考试,成绩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3本科期间课程学习与毕业设计成绩优良;已修硕士阶段课程成绩达到优良(原则上各门科目平均成绩应在80分以上)。

4)具有良好的科研基础和科研潜力,有较强的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

六、入学审核与分流退出

硕博连读生在获取硕博连读资格后,按硕博连读生培养,在第4学期末进行入学审核,根据审核情况进行分流,审核不通过的按照普通硕士要求进行培养或按肄业处理。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为审核不通过:

1.课程成绩不合格;

2.博士论文开题未通过;

3.个人身心状况不适宜继续学习;

4.自愿放弃攻读博士学位;

5.违法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

6.其他经学位委员会认定不适宜作为博士继续培养的情况。

七、选拔与录取人数

1.选拔

硕博连读生资格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1学期末确定,各学科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的人数,不超过选拔当年本学科招收博士研究生的1/22014级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获取硕博连读资格后直接确定为2016级博士研究生,不再单独进行入学审核。

2.录取

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录取后,占录取专业当年招生计划,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录取专业当年招生计划的1/2(以当年招生简章公布数为准)。

八、选拔程序

1.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新疆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

2)《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专家推荐意见书》;

3)《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政审表》;

4)大学本科成绩单、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硕士期间成绩单、英语四级、MHK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2.学院硕博连读招生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选拔细则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及选拔,最后将获取硕博连读资格学生名单在本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九、管理与监督

学院成立由院党总支书记崔龙牵头的监督小组,负责接待和处理有关申诉事项,监督小组只受理书面署名申诉举报。对在申请硕博连读资格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硕博连读资格,并由学校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申诉电话:8763341,崔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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