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历史沿革以及历史业绩
喀什叶尔羌河勘测设计院的勘测设计历史可追溯到1958年,设计院前身是由叶尔羌河流域管理处工程股、叶尔羌河流域规划办公室、叶尔羌河流域管理处勘测设计室逐步演变而来。
早在1958—1982年,就进行了大量的流域骨干性水利工程的前期勘测设计工作,完成了叶尔羌河苏库恰克水库、叶尔羌河喀群引水枢纽工程、叶尔羌河喀群一级水电站、叶尔羌河东岸输水总干渠、叶尔羌河西岸输水总干渠、叶城 “七一”大渠、泽普桑水库、莎车色力勿依水库、麦盖提吉仁力玛水库、巴楚县红海子水库等渠道、渠首、水库工程的勘测设计工作。
1982年,叶尔羌河流域管理处为了需要,成立了流域规划办公室,进行《叶尔羌河流域规划报告》的前期勘测设计工作。1986年以流域规划办公室为主,组建了叶尔羌河流域管理处勘测设计室。
此间主要完成了《叶尔羌河流域规划报告》、喀群一级水电站、亚斯墩电站的前期工作及世行塔里木农业灌排及环境保护一期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其中叶尔羌河喀群一级水电站荣获国家级优秀设计二等奖;叶尔羌河喀群一级水电站泄水陡坡工程设计荣获自治区优秀设计表扬奖。
1987年完成的叶尔羌河喀群引水枢纽工程获得了国家级优秀设计银质奖,被誉称为“新疆的都江堰”。该工程的建设完成为叶尔羌河灌区工农业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1993年,喀什地区叶尔羌河流域管理处勘测设计院正式挂牌营业,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此间主要完成了提孜那甫河红卫渠首、黑孜阿瓦提渠首的新建、叶尔羌河东岸输水总干渠的防渗改建等世行一期项目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任务,其中提孜那甫河红卫渠首工程设计荣获2000年度自治区工程设计二等奖。
1999年1月叶尔羌河流域管理处勘测设计院改组为自收自支、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实行企业管理。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008年,设计院更名为喀什叶尔羌河勘测设计院。在国家宏观调控下,以提高经济效益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按照市场需求,切实把技术创新作为增强设计院生产力的关键措施,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
2012年,喀什叶尔羌河勘测设计院隶属于塔里木河流域喀什管理局管理,上级主管部门为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
二、设计院资质以及质量标准
设计院现有资质等级为:水利行业乙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乙级资质;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资质;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丙级资格证书。
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设计院宗旨:依托科技优势,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步伐,把设计院建设成集工程总承包、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为一体的科技型设计院。
设计院经营范围:
主营:水利水电工程勘察、勘测、设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水利管理服务。
兼营:描图、晒图、复印、工程技术培训。
经营方式:工程勘察、勘测、设计、生产、开发、转让、咨询、培训、服务等。
同时,水利行业乙级可从事相应范围内的水库枢纽、引调水、灌溉排涝、河道整治、城市防洪、围垦、水土保持、水文设施的专业设计任务。
质量标准:
设计院制定了质量管理体系,于2008年9月2日通过北京中水源禹国环认证中心认证。
三、设计院劳动人事制度
设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等多种形式吸收优秀科技人才。设计院内部各级管理人员实行公开竞聘、择优聘用、定期审核,并实行任期制。设计院有权依照法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录用、辞退职工。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人事、工资分配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设计院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结合设计院实际情况制定职工工资分配制度。
设计院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劳动社会保障制度。
四、成绩及荣誉
设计院自1999年以来主要完成了《叶尔羌河流域大型灌区规划报告》及《叶尔羌河流域大型灌区一期项目建议书》、《衣干其渠首工程项目建议书》(Ⅱ等大(2)型引水枢纽)、《新疆叶尔羌河防洪规划》及《新疆叶尔羌河防洪一期项目建议书》、(该项目荣获2004年度自治区优秀设计二等奖)、《塔里木河近期综合治理叶尔羌河流域五年实施方案》,(该项目获2006年度自治区优秀设计三等奖);与水利厅水利水电研究院合作完成了《新疆叶尔羌河流域规划(2005修订版)》、与清华大学共同编制完成《叶尔羌河平原绿洲四水转换关系报告》(该项目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及《叶尔羌河流域平原绿洲耗水平衡专题研究》(该项目通过教育部科技成果鉴定,并荣获国家水利科技进步奖(大禹奖)二等奖)。
与此同时我院自2001年始,承接了叶尔羌河下游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叶河东岸输水总干渠、泽普县加依托格拉克渠、叶城县七一大渠、夏合甫干渠、麦盖提县西东渠等60余项塔里木河近期综合治理单项工程(可研、初设、技施)的勘测设计任务,其中东岸输水总干渠节水改造工程荣获自治区优秀设计三等奖。
承接的叶尔羌河西岸输水总干渠荣获自治区第十六届优秀设计二等奖,泽普县佰什干渠节水改造工程、叶城县阿克塔什干渠节水改造工程获自治区第十六届优秀设计三等奖,泽普县佰什干渠节水改造工程、叶城县阿克塔什干渠节水改造工程获新疆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奖三等奖。
五、今后展望
我院在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塔里木河流域喀什管理局党委和管理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发挥自身技术潜力和先进设备的优势,坚持“一业为主、两头延伸”多种经营方式,不断扩大市场,科技兴院,全心全意为水利事业服务。
喀什叶尔羌河勘测设计院招聘启事
经报请塔里木河流域喀什管理局同意,喀什叶尔羌河勘测设计院拟在各院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专业为水利工程、工程造价、工程地质、工程测绘等专业。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岗位条件详情等见《喀什叶尔羌河勘测设计院招聘启事》(附后),如应聘人员对《喀什叶尔羌河勘测设计院招聘启事》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或者其他内容的咨询,请直接同单位联系。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要求
(1)应届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个人简历或其他相关材料。
(2)往届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职称证、职(执、从)业资格证,或其他相关材料。
四、复查、体检、聘用管理
(一)复查、体检
用人单位根据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应在有资质的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聘用管理
新聘人员按照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正式聘用后缴纳社会保险(五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节日补助和采暖补助。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教堂
咨询电话:0998-6616012 传真:0998-6616012
喀什叶尔羌河勘测设计院招聘信息表
单位名称 | 喀什叶尔羌河勘测设计院 | 主管部门 | 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 | 单位性质 | 国有企业 | ||||
单位地址 | 莎车县文化路9号 | 联系部门 | 行政办公室 | 联系电话(传真) | 0998-6616012 | ||||
联系人 | 王教堂 | 邮编 | 844700 | 电子邮箱 | |||||
序号 | 专业 | 学历要求 | 需求人员 | 备注 | |||||
1 | 水利工程 | 大学本科 | 1 | ||||||
2 | 地质工程 | 大学本科 | 1 | ||||||
3 | 工程造价 | 大学本科 | 1 | ||||||
4 | 测绘工程 | 大学专科 | 1 | ||||||
喀什叶尔羌河勘测设计院2013届招聘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照片 | ||||||||||
出生年月 | 年月日 | 籍贯 | 身高 | ||||||||||
户口所在地 | 政治面貌 | ||||||||||||
所学专业 | 文化程度 | ||||||||||||
毕业院校 | |||||||||||||
所属批次 | ○一本 ○二本 ○三本 | 是否应届毕业生 | ○是 ○否 | ||||||||||
外语 语种及水平 | 计算机水平 | ||||||||||||
通信地址 | 邮政编码 | ||||||||||||
手机及固定 电话号码 | 身份证号码 | ||||||||||||
学习简历 | |||||||||||||
家庭成员及 主要社会关系 | 称谓 | 姓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奖惩情况 | |||||||||||||
自我评价 | |||||||||||||
本人保证上述表格中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完整,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责任。 签名:日期: |